我省推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规范化管理

2022-04-26 09:54

来源:江苏省消防网


3月28日,省公安厅消防局召开全省消防检测技术服务工作会议,首批取得消防检测资质的45家单位获颁证书并签署了服务承诺书。从今年4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执业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


自去年以来,省公安厅消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集中对我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进行了资质、执业资格审查许可工作,该项工作分执业人员执业资格和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批两个阶段。去年下半年,经报名、审查、考试,816人取得检测人员执业资格。今年初,省公安厅消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检测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工作场所、检测仪器或设备配备、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建设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申报单位实施检测技术服务的能力进行了测试。经集中评审后,45家单位首批通过了消防检测机构资质审查。


据了解,消防技术服务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消防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也不断得到发展。作为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对推动全省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一些检测机构为争夺市场,恶意压价竞争,部分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检测能力低下,检测行为不规范,甚至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弄虚作假现象。对此,修订实施后的《江苏省消防条例》作出针对性规定,省公安厅消防局部署开展了此次集中许可工作,纠正突出问题,整肃检测市场,严把准入关,建立高素质、守法纪、讲责任的消防检测队伍,达到规范消防检测市场、提高消防检测质量的目的,督促检测机构重视社会效益、尽到社会责任,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


省公安厅消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4月1日起,从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省公安厅消防局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资质、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资质、执业资格有效期和检测区域内独立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执业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同时,为了加强对消防检测技术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对4月1日以后实施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的消防检测机构,将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该负责人提醒,若发现消防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及时向省公安厅消防局举报。有关消防检测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可登陆江苏消防网(www.js119.com)查询。